
意思是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需绝对从命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做出楷模。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西汉的思惟家董仲舒,在他的《春秋繁露》一书中记录了那一思惟,但做为一种道德原则、标准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不雅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伴侣有信”的“五伦”道德标准。董仲舒根据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不雅念做了进一步的阐扬,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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