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名词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小我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收集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类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那种商事交易关系亲近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办理关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行为停止的商事活动。那种概念以1996年《结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为代表。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行为停止民商事活动。商事活动的范畴被民商事活动所笼盖。依通说,商事活动是以盈利为目标、具有营业性的民事行为,而民商事行为的外延显然大于商事行为,不只包罗商事行为,也包罗非商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事实也是如斯,电子商务中的“商务”并不是名副其实,他不只包罗“商事行为”,也包罗非商事行为,例如天然人之间的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