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管理人可以以企业的名义按照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是代开发票。公司已经注销了之后,那么它的经济实体也就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在助学的过程中,公章财务章还有发票专用章都会直接上交,所以想要不开,那么就只能去税务局代开。另外要注意的是代开发票还是需要出示税务登记证的,所以不能以原先的单位名称来直接开具,只能是以其他的名义或者是相关的一些资料去税务局代开,或者是个人的名义来代开,当然这样的开票存在着账务问题,因此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