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颗粒属于厨余垃圾。
2.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腐肉、骨头、蛋壳、畜禽产品内脏、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量沥干水分;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盛放厨余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应予破袋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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