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的家具属于生活垃圾。
2.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对城市生活垃圾经分选回收可再生利用物,如可再生塑料、金属、废纸、玻璃;对分选出的可燃物进行焚烧;分选的可腐有机垃圾用发酵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垃圾生产成有机肥料;无机垃圾可用于填埋,铺路或用于改土(细无机垃圾)。热解焚烧的数学模拟及热解焚烧、气化设备的放大效应;有机垃圾气化发电工艺研究与设备开发;热处理过程污染物的形成机理及控制方法;分选、堆肥、热解焚烧供热、气化发电、水气渣净化等技术集成、优化、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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