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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门下省的职能
门下省的职能: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Q2:“三省”的职能有哪些?
三省原本均是皇帝身边的小臣组成的 机构,刚开始掌管政务时均一度是全国政 务中枢。至隋唐三省六部制正式形成后, 三省共同作为中央朝廷的最高行政机关行 使相权,具体又有所分工。其中,中书省 是各种政策的决策部门,往往由中书省制 定各种政令,写成奏章上呈皇‘。 得到皇 帝认可后,该奏章又转交门下省,门下省 负责对政令及皇帝诏令的审查,有“封 驳”之权,即反对权。如果门下省不批 准,则皇帝诏令和中书省政令均不算数; 而如果门下省批准了诏书、政令,这便是合法的诏令了,称为敕。尚书省则为敕的 具体执行者,按照敕的内容分交六部具体 部门去办。 可以看出,中书、门下两省对 政令起决定作用。因此制定政策时,皇帝 往往召集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共同商议, 故唐代此两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才 被视为真宰相。唐代中后期,皇帝逐渐任 用三省之外的人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是为事实上的宰相,三省地位变轻。 至唐 末期,藩镇割据,三省已无实权。至宋, 仍设有三省制度,但尚书、门下两省基本 无权,中书省掌管行政大权,与掌管军事 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门下、尚 书两省皆废,原属尚书省的六部划归中书 省,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 军、监察三权。 明代初设中书省,并将六 部划归其下,后朱元璋废中书省,由皇帝 直接统领六部。由此,三省不复存在。
Q3:三省的职能有哪些?
三省原本均是皇帝身边的小臣组成的机 构,刚开始掌管政务时均一度是全国政务中 枢。至隋唐三省六部制正式形成后,三省共 同作为中央朝廷的最高行政机关行使相权, 具体又有所分工。其中,中书省是各种政策 的决策部门,往往由中书省制定各种政令, 写成奏章上呈皇帝。 得到皇帝认可后,该奏 章又转交门下省,门下省负责对政令及皇帝 诏令的审查,有“封驳”之权,即反对权。 如果门下省不批准,则皇帝诏令和中书省政 令均不算数;而如果门下省批准了诏书、政 令,这便是合法的诏令了,称之为敕。尚书 省则为敕的具体执行者,按照敕的内容分交 六部具体部门去办。 可以看出,中书、门下 两省对政令起决定作用。因此制定政策时, 皇帝往往召集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共同商 议,故唐代此两省的长官中书令和门下侍中 才被视为真宰相。唐代中后期,皇帝逐渐任 用三省之外的人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是为事实上的宰相,三省地位变轻。 至唐末 期,藩镇割据,三省已无实权。至宋,仍设 有三省制度,但尚书、门下两省基本无权, 中书省掌管行政大权,与掌管军事的枢密院 合称“二府”。元代,门下、尚书两省皆 废,原属尚书省的六部划归中书省,中书省 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Q4:门下省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 的办事机构,后来发展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鼎足而立的三省之一。 其称为门下省,始自西晋。 门下省的组织历代不尽相同,但均以侍中为其长官,黄门侍郎 (或称给事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为其副。 门,指皇宫内门, 因其门户漆以黄色,故又称黄门。至唐,其下属有给事中、散骑常 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奉朝请等 官职。这些官职大都来源于汉代宫廷侍从。门下省所统的下属机构, 历代也不一致。如刘宋、萧齐时有公车、太医、太官及骅骝厩等机 构;隋代有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六局;唐代则只有 城门、符宝二局和弘文馆。 侍中在秦代是由丞相派赴殿中往来奏事的府史,因其在宫殿内供 职,故称侍中。汉代成为加官,凡加此官号者,便可出人宫禁,为皇 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并分管皇帝服用之物,下至虎子(便器)、唾 壶之类也包括在内。内外朝官多可获得此种称号,并无员额,多至数 十人。 侍中由于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阅)尚书事”的责任, 因此能参预决策。但在东汉后期宦官专政,比侍中更为接近皇帝的中 常侍、小黄门等掌握了 “受尚书事”的权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 到限制。东汉末,宦官被诛后,献帝于即位之初,设置侍中、给事黄 门侍郎各六人,在皇帝左右省尚书事。 从此侍中、黄门侍郎有了定员 和专责,地位逐渐重要。魏晋时期,侍中定员四人(用作加官的侍中 不在此数内)。三国时,侍中在魏、吴、蜀的政府中的地位都十分重 要。黄门郎(即黄门侍郎)成为士人羡慕的要职。魏齐王芳时,王弼 以未能在门下为黄门郎而遗憾。 吴孙权用胡综、是仪为侍中,专典机 密,“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蜀相诸葛亮出师北伐 时,上表嘱咐后主刘禅要信任侍中、侍郎郭攸之、费讳、董允,“宫 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这些事例都足以说明侍 f、黄门侍郎的重要地位。 西晋时,侍中的作用更为明显。武帝用任 恺为侍中,委任他综管大小事务,当时连最有权势的开国元勋贾充也 十分怕他。到了东晋以后,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即皇帝颁发 诏书,一定要先通过门下省,从而形成了门下省的封驳权(即审核 权)。这种封驳权发展到唐代,达到它的最高点。 侍中在政治上发挥的作用,以北魏更为显著。北魏早期官制脱胎 于部落制度。什翼犍时,置左右近侍,侍直禁中,传宣诏命,以诸部 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为之。无常员,或至百数,其职位类似侍郎。又 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其职位类似于侍中。后来,道武 帝拓跋焘称帝建国,模仿魏晋官制,于是这种与门下省制度大致相当 的内侍长、近侍之职,便取得了侍中、散骑侍郎等名称,并继续享有 重要地位,太武帝时,穆寿、张黎均以侍中辅政。 宣武帝末,于忠为 侍中兼领军,既居门下,又总禁卫,秉朝政,权倾一时Q北齐时宰相 执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职。 北周实行六官制度,不置门下省,其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后改名 为纳言)即相当于侍中之职。 隋朝废六官制,恢复门下省,原先的侍中即名为纳言,隋炀帝时 又改纳言为侍内,这时因为避隋文帝父杨忠讳的缘故。 唐初复名纳 言,武德四年(621)才复名侍中Q以后,门下省及侍中又有数次改 名:龙朔二年(662)门下省改名东台,侍中改名左相;光宅元年 (684)省名改鸾台,侍中改名纳言;开元元年(713)省名改黄门 省,侍中改黄门监,但不久都恢复原名。 唐代前期,侍中是真宰相, 宰相议政的政事堂,最初也设在门下省,以后才移到中书省。侍中是 政事堂的当然成员,但由于此官品高望重,轻易不以授人。中唐以 后,侍中成为授与勋臣节将的荣誉职称,逐渐变成虚衔。 黄门侍郎在门下省是仅次于侍中的要职。 南齐时被呼为小门下, 职掌与侍中相同。唐代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者,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为本官。黄门侍郎在唐代随着省名的改 变,也有过东台侍郎、鸾台侍郎等名称。最后到天宝元年(742)改 为门下侍郎。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既为宰相,遂不复归本司 办事,侍郎本身之职多由给事中代行。 给事中以给事(供职)于官省之中得名。在汉代也是加官,大 夫、博士、议郎等,凡加此官号者,便得在宫殿中任职。本无员额, 曹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员,以后历代或有或无。隋以前地位在黄 门侍郎之上。隋无此官,后移尚书吏部之给事郎于门下省。 唐代改名 给事中,定员四人,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下。给事中职掌读署奏抄,驳 正违失。诏敕有不便者,涂改还奏,谓之“涂归”。所以唐代给事中 具体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地位至为重要。这时的给事中已非隋以前 的给事中,不过袭用其名而已。唐代给事中也曾改称东台舍人、鸾台 舍人等名。 由于它有驳正诏敕的职责,逐渐演变成为谏官。 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原属 散骑省,后又属集书省,隋代始并入门下省。其职掌侍从规谏,实际 上是位望通显而无具体职事的闲职,仅用来作为高级官吏的荣誉衔。 唐髙宗时,又分散骑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此外还有左补阙、右拾遗各六人,掌讽谏;起居郎二人,掌记录 时事,作起居注。这些都是唐代增设的官职,也属门下省。门下省在 宋代形式上还存在,实际职权已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成为寄禄虚 衔。辽代南面官系统中有门下省,职掌、官名、员额与宋制略同。 金废除门下省。元代以后,门下省不再设置。 。
Q5:门下省都是干什么的?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Q6:中国古代门下省指的是什么?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 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 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 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 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 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 郎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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