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重一大”指的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 具体的标准可由企业或者上级公司的制度进行标准规定。
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1、“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2、“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