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苛责,指过严的指摘,责备。如:做为贴身女仆和缝纫女工,亚森的母亲受尽伯爵夫人的苛责与侮辱。
引证:宋代文莹 《玉壶清话》卷八:“事江南后主 ,为文学馆学士,随煜纳图。 太宗 苛责以不克不及讽煜早献图贡。” 明代张居正 《答宣大巡抚吴环洲书》:“ 长昂事,尊谕谓处之不成苛责过分以激变,尤不宜招来太早以起玩。公策之甚善。” 清代袁枚 《随园诗话》卷九:“ 何南园馆于汪氏 ,其尊人礼之以至。后其子非解事者,而苛责馆课转严。”丁玲 《韦护》第三章:“有的人苛责他过去的汗青,然而都不过乎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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