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平安消费月是每年的六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度经委、国度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播送事业局等十个部分配合做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平安消费月,并确定此后每年6月都开展平安消费月,使之经常化、轨制化。
?从2002年起头,我国将平安消费周改为平安消费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度平安消费监视办理局等部委连系当前平安消费工做的形势,在总结经历的根底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初次平安消费月活动,将平安消费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停止了延伸。那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平安消费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平安消费法令律例常识、加强全民平安意识的一项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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