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预付卡又称“购物卡”、“礼物卡”、“储值卡”、“消费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标,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置商品或办事的预付价值,详细表示为购物券或消费卡。
2、预付卡按利用范畴差别可划分为单用处预付卡和多用处预付卡。单用处预付卡只在本企业或统一品牌连锁贸易企业购置商品或办事时利用,多用处预付卡可在发行机构之外的企业或商户购置商品或办事时利用。
3、此外,单用处预付卡由商务部监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处卡营业之日起30日内,根据响应规定向各级商务部存案。多用处预付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发卡企业需获得付出营业答应证,获准打点“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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