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一个县丞相从阐扬的感化、地位来看,相当于今天的副县长。县丞在乡县中,属于县官的佐贰官。所谓佐贰官,就是指县丞不是县令的部属,他们只是官阶比县令更低一下。关于县丞的任免,间接归吏部处置,县丞无权问责。不外,若是县丞做得欠好,县令是能够上奏的。
县丞是知县的辅佐之官,一般由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考取除授职衔。也有进士身世,官居御史,因为违忤上宪意旨,而被降调为县丞者,不外那是极个此外。县丞在“街道厅”内办公,主管全县文书档案、仓库、粮马、纳税等,也是朝廷命官,秩正八品,泛称其为“左堂”、“二公”、“少尹”等,手下设有攒典1人协助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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